2017年武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专业介绍及就业前景

(一)运动训练专业

运动训练专业(专业代码)是教育类下的体育专业,以体育教育为基础,以教育为基础。 武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始建于1972年,198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7年被认定为湖北省品牌建设专业。 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成为第六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015年被批准为湖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并被列为全国特色专业建设点之一。 2019年首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是武汉体育学院举办的主要专业之一,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力。 本专业具有优良的教学、实训、科研、实习和对外交流条件。 拥有一支教学实力雄厚、培训水平高、科研能力突出、管理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 我们培养的学生王宗源、尹成新、卢慧慧等在奥运会、世锦赛、全运会等国内外重大赛事中荣获金银牌。 目前武汉体育学院篮球专业,该专业正在率先响应国家新时代培养不同层次体育人才的需求,不断深化专业改革,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特长突出”的应用型人才。

一、培训目标

培养学生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素质、科技人文素质、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独立思考能力、强烈的现代体质健康理念和创新意识,以及系统掌握运动训练基本理论和方法的能力武汉体育学院篮球专业,体育技能及其教学训练方式:初步具备体育专项科研能力,服务新时代体育发展需要,在学校从事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运动队、俱乐部等部门。

2.培育特色

目标特色:充分发挥竞技体育水平和学科专业平台优势,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提高,培养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特长突出的应用型人才。

课程特色:以培养国家所需人才为目的,构建以特色教学训练为主的技术课程群,以及相配套的体育教育基础理论科目课程群体系。

实践特色:服务“奥运辉煌”和“健康中国2030”战略,打造特色训练与职业培训一体化的现代化、高品质实践平台。 通过专项职业技能实践应用、专项训练实践和专项体能测试、教育实习、实践训练等多种实践路径和多种评价方式,促进学生专项技能与专业知识的有机结合,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综合型专业人才的培养。 效力。

3.学习年限及授予学位

运动训练专业本科生正常学习年限为4年(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可提前1年毕业或晚1-2年毕业)。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授予本科毕业证书; 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4.招生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11人制)、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蹼泳、跳水、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回转、帆船、摩托艇、跆拳道、拳击、摔跤(自由泳、古典式)、柔道、体操、艺术体操、技巧、围棋、高尔夫、铁人三项、橄榄球、沙滩排球、空手道、花样游泳、冲浪。

(注:篮球项目考生可凭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按照篮球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橄榄球项目考生可使用七人制或十五人制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任何人都可以报名并按照七人制橄榄球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参加橄榄球专项考试。)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专业代码)起源于1953年建校时的活动运动教研室,1991年在全国体育院校中率先设立武术系。 2003年更名为武术学院。 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与中国体协联合成立了中国龙狮体育学院。 拥有国家武术散打训练基地、龙狮体育科研基地、武当武术研究中心、国家武术馆(校)人才培训基地、湖北省非遗研究实践平台等。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是湖北省重点学科、国家体育总局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材和网络课程建设牵头单位、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和全国一流的专业施工场地。 学院拥有湖北省楚天学者岗位、民族传统体育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民族传统体育二级学科博士点。 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等多层次的武术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教育资源在全国名列前茅。

一、培训目标

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素养和科技人文素养,有较强的终身学习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系统掌握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传播、弘扬、传承、创新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能力。 能胜任武术教育培训、群众健身保健、公安特警特勤等岗位。 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应用型人才。

2.培育特色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基础,立足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重大国家战略以及区域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产业、文化的发展需要我们遵循“文武并重、德艺并重”的原则。 以“双专业、传承传统文化、培养创新人才”的教育理念,构建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育人育人”学生管理模式,以“厚德载物”强化人才基础强、能力强、素质高”的发展特色。

3.学习年限及授予学位

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本科生正常学习年限为4年(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可以提前1年毕业,也可以推迟1-2年毕业)。 符合培养计划毕业要求的学生,授予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4.招生项目

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招生计划总数:1,155名学生。

注:以上方案为草案方案(含优秀运动员推荐录取),正式方案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面向全国招生,不包括省级计划。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4年普通高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学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执行)。

2、具有武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二级(含)运动员技术等级以上称号。 候选人的运动员级别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公布的数据信息为准。

3、以下项目的招募仅限于运动员(含运动员)及以上运动技术职称:跳水、冲浪。

4、以下项目招收仅限具有运动技术职称以上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赛艇、皮划艇平水、皮划艇激流回旋、帆船、摩托艇、蛙泳、铁人三项、橄榄球、排球、沙滩排球、拳击、柔道、花样游泳、足球、摔跤(自由式、古典式)、空手道、跆拳道。

5. 以下运动仅限男孩参加:橄榄球和沙滩排球。

6、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四、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普通高校体育训练、武术及民族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中报名()或“体育教育联盟APP”)报名(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具体时间是:

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12:00-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12:00-3月10日12:00

注册考生成绩证书核发日期: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合理选择不超过2个招生院校报名,并确定优先顺序。

3、完成报名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填写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用。 拒绝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候选人注册需付费。 一旦付款确认,则无法调整选择。

4、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还招收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具体项目及要求详见《体育单项招生制度》)。 拟到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学习的考生报到时须在“体育个人招生系统”中填写服从调整情况。 否则,视为放弃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的录取资格。

5. 考试安排

(一)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 每科满分150分,四科满分600分。 答案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 考试时间如下:

2、文化考试地点:由考生报名参加高考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详情请考生参考文化考试准考证上公布的地址。

(二)体育专项考试

2024年单招体育考试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六、推荐、招募优秀运动员的条件

详情请参阅《武汉体育学院2024年推荐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

七、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确定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的最低控制线。

2、具有一级运动员水平的考生,可在我校最低文化分数录取控制线下减分30分录取; 具有运动员技术水平的考生,可在我校最低文化分数录取控制线以下降低50分录取。 入场。

3、在文化成绩和体育成绩分别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算成百分后)和体育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按3:7的比例计算考生录取情况。 综合评分。 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分/6)×30%+体育专项分×70%。 计算综合得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武汉体育学院篮球专业,并采用四舍五入的计数方法。

4、我校将按照网上考生填写的申请顺序,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 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体育成绩最高的考生排名第一。 第二选择将在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情况下被录取。

5、足球项目按非守门员和守门员入场,排球项目按非自由球员和自由球员入场; 田径项目根据小项目特点予以录取; 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男女分开招生; 其他项目按男女组别录取。 该项目招收混合性别的学生。

6、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 考生在武汉体育学院本部录取后,填写报名表并转入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的考生予以录取。

七、报考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在学院和大学。

8. 其他

1、体育训练类、武术类、民族传统体育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2、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0350元/学年(2024年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批准)。

3、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当年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报考资格。 已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