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简章

招生专业

【运动训练专业】

(专业代码)

一、招生项目

(一)冬季运动项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冬季两项。

(2)其他项目:射击、射箭、场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小轮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马术、帆船、赛艇、皮划艇平水、皮划艇激流回旋、蛙鞋游泳、滑水、摩托艇、举重、柔道、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开放水域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能、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足球(11人制)、篮球(5人制、3人制)、排球、沙滩排球(2人制)、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高尔夫、登山和攀岩。

2.专业介绍

运动训练专业始办于1953年,1954年开始招收中专班(预科班),培养运动训练专业人才。 1988年国家正式设立运动训练专业后,被授予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北京市特色专业。 在全国率先设立该专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在学科专业评估中始终走在“排头兵”。 本专业《排球》、《体育训练》课程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排球》、《乒乓球》、《体育训练》课程被评为北京市精品课程。 本专业始终紧扣国家体育、教育、卫生事业战略需求,依托学校一流学科交叉融合优势,以培养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为目标,调整优化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格。 。 通过修订2018年版运动训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立陶宛篮球明星开拓者,精心设计了“教练员、裁判员、体能康复、综合素质”四大培养模块的课程体系。 通过“三员”(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四化”(多元化、互联化、复合化、国际化)培养,精心培养优秀竞技体育专业人才。

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94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87.29%,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65.25%。 60余人入选国家新世纪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国家体育总局高水平国际体育组织人才培养目标、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专业团队资助对象、国家体育总局百人计划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等; 16人担任国家队主教练、体能、康复、科研教练立陶宛篮球明星开拓者,7人在国际体育组织工作。 担任国际级裁判员32人,李娜、李婷等5位奥运冠军任教。 本专业依托国际资源。 近年来,先后邀请26名国外知名专家、教练员来校讲学、授课。 鼓励和支持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出国交流学习。 2018年共选派8批近百名学生赴克罗地亚、西班牙、捷克、美国、英国、立陶宛等国家交流学习。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专业代码)

一、招生项目

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2.专业介绍

学校1958年设立武术专业,1998年“武术专业”修改为“国家传统体育专业”。 2011年,“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修改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沿用至今。 本专业《太极拳》课程被评为北京市精品课程。 本专业坚持走“现代化、国际化、竞争力、大众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服务社会为宗旨,培养“文武双全、技并重”,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本专业基础深厚、历史悠久。 “武术宗师”张文光先生是我国武术学科的开拓者。 1953年中央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前身)成立时,就已开始武术学科建设。 1963年,他招收了全国第一位学生。 一群武术专业的研究生。

本专业自设立以来,经过几代人60多年的努力,涌现出张广德、程传瑞、门惠峰等一批在国内外​​武术界有影响的武术教授和专家。武术从业者,有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人才济济。 现有专任教师32人,其中教授8人立陶宛篮球明星开拓者,副教授12人,博士生导师5人,国际裁判员8人,国家裁判员13人。 学院教师曾赴8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武术等项目的教学、训练和比赛; 已成功举办13届国际武术比赛、14届国际指导养生技能大赛,每年培训数百名海外学员。 学员多次随党和国家领导人拜会演出,圆满完成国家汉办“一带一路”“三巡”展示任务,将中华武术文化故事传播到世界各地。 2019年启动海外办学模式,在德国柏林郊区巴伦施泰特设立实习基地。 与地方政府、培训机构共建中国武术学院实习基地和北京体育大学教学科研训练基地,共同培养国际化人才。 视野开阔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优秀毕业生包括教授、教练员、运动员、影视明星以及体育总局系统的业务骨干和中心领导。

中国武术学院的前身武术系成立于1958年8月,2018年12月更名为“中国武术学院”(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研究院)。 设有武术文化研究中心、武术训练与竞赛研究中心、国际武术发展中心。 研究中心、传统体育养生研究中心和传统养生功法体育干预实验室、国家体育总局龙狮训练基地、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科研基地。

招生计划

体育训练专业拟招生400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招生60人。 面向全国招生,不包括省级计划。

注:以上计划为预定计划(包括运动员推荐录取计划和优秀残疾运动员免试录取计划)。 正式方案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为准。

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学生所在省份招生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份招生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有体育技术等级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称号。

(三)考生体育技术等级证书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于2020年确定以“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和“体育教育联盟APP”《运动员技术等级体系》公布的数据信息为准。

(四)考生应根据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个招生院校报名,并确定优先顺序。

(五)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体育大学的规定。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教[2003]29号)的要求。 3)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和《关于取消体检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教堂字[2010]2号》。

报名及考试时间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考生必须统一在“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上报名

()或在“体育教育联盟APP”中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报名(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在线报名、缴纳考试费。

1.冬季运动

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12:00;

报名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0日12:00。

2、其他项目

报名时间: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12:00;

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0日12:00。

2020年注册考生成绩证书核发日期:冬季项目为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其他项目的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

(二)报考北京体育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含冬季运动及其他运动项目第一、二志愿)的考生须于2020年3月15日前提交《普通高等教育》体育成绩单《学校招生考生体检表》(附件1,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加盖公章,建议考生3月1日前完成体检)扫描电子版或照片发送至招生办公室北京体育大学就业办公室电子邮箱: ,文件命名为“项目+姓名+身份证号”。

(三)列入我校公布录取名单的考生,须于开学结束前将上述《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表》原件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就业处。录取公告期。 工作地点,以免影响入学。

考试安排

(一)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项目采用全国统一考试和地区统一考试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组织实施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专项体育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 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2020年版)。

体育专项考试的时间、地点(含现场确认)以及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的打印等具体事项以《中国体育文化教育部》公布的内容为准。国家体育总局网络”。

(二)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政治、英语。 每科满分150分,四科满分600分。 答案均以国家通用语言解答。

文化考试时间:4月18日至4月19日(周六、周日)

文化考试地点:由学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组织。 详情请参见文化考试准考证。

注:考生须于4月10日12:00后登录“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或“体育教育联盟APP”中的“体育招生系统”自行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录取原则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的规定,北京体育大学确定了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特殊体育成绩录取控制线,并根据情况制定了子项目招生计划关于学生来源和专业需求。 在文化成绩和体育成绩均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网上考生填写的志愿成绩顺序,按照文化体育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将优先考虑第一选择。 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录取第二志愿。

风格和风格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文体综合分=(文化分/6)×30%+体育专项分×70%

(二)足球、手球非守门员和守门员,排球非自由人和自由人,我校将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完成招生工作。

(三)具有一级运动员水平的考生,可在我校最低文化分数录取控制线以下减分30分录取; 具有运动员技术水平的考生,可在我校最低文化分数录取控制线以下降低50分录取。 点入场。

防范措施

(一)考生按照已取得的体育等级证书的项目参加专项体育考试,不得重复参加考试。

(2) 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 一旦报名成功,考生意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

(三)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2)。 冬季项目需在1月11日12:00前提交,其他项目需在3月11日12:00前提交。 您选择的学校的招生办公室。

(四)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当年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报考资格。 已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罚。高等学校”(教育部令第36号)。

(五)在体育专项检查中进行兴奋剂检测。 考生违反兴奋剂检测或者拒绝检测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的规定》的规定处罚。 《关于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处罚。

(六)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已被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

(七)本手册由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及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体育训练类、武术类、民族传统体育类招生有新规定,我校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

学费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学费为每生每年5500元。 住宿费每名学生每年750元、900元、1200元不等。

注:以上学费及住宿费均按2019年标准。 2020年如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费。